杀心已动的朱元璋,立即便派遣检校盯住了本案的可疑人犯们。
那龙泉叶家不是别人,正是浙东四先生之一的叶琛家族旁系,族长叶文远乃是叶琛的侄子。
因为叶琛任职洪都知府时,洪都之乱爆发,其被俘时拒不投降被处死,朱元璋也是赞叹他忠贞节烈,还追封他为南阳郡侯。
其早年在朱元璋帐下也立过许多功勋,再加上大明开国之初,官员们严重不足的问题,他们叶家也有不少人得以在朝中做官。
龙泉叶家还有个叶弘毅,曾任职户部浙江清吏司郎中,朱元璋就是防着他是浙东人,才把他调到别处去了,换了个自己信任的滕德懋替代他。
这滕德懋说起来也跟胡翊有缘,还差点做了胡翊的老丈人。
此外还有个叶承宗,在漕运衙门做事。
朱标查着吏部的卷册,沉默片刻后,还是开口问道:
“爹,按着龙泉叶家所犯罪责,该当株连九族,不知叶琛一家是否与他们分籍……”
朱标有些不好继续说下去了。
朱元璋明白,太子这是怕把叶琛九族也都诛尽了。
对于叶琛这个臣子,朱元璋还是很欣赏的,归降之后做了许多稳定大后方的事,屯田安民、整顿吏治,协同李善长为明军的后勤做出过许多贡献。
朱元璋便命人去户部取户籍来,而后说道:
“若是分了籍,便只诛龙泉叶家一系,如若未曾分籍,就尽诛了吧。”
朱标随后去调户籍,看过后面带着喜色回来:
“爹,叶琛与龙泉叶家早已分家了,也未有财产上的关联。”
朱元璋点着头道,“能免则免吧。”
从这个诛九族的事件里,胡翊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。
大明诛九族这个事,就看具体的有没有分家、财产独立。
若是两家分了籍、财产又互相独立,一般是不会株连无辜的。
他父亲胡惟中这一支,与叔父胡惟庸也早就已经分家了,毕竟祖父早逝,早已是各自独立,分了户籍。
这么看起来的话,如果未来叔父谋反,也许能够幸免?
可是蓝玉案和方孝孺案,又是个例外。
蓝玉因谋反罪被诛时,家中有个远房族弟叫蓝田,也被诛尽了九族。
方孝孺有一支分了家的直系远亲,一样是被朱棣株连殆尽的。
如此看来的话,涉及到谋反大罪的时候,这一条分籍免罪的法子也就不一定有用了。
过问完“归德府案”后,朱元璋平息了下心情,而后又开口回到了正题上:
“废止金银的法子弊端太多了,咱就先不考虑,只是海防问题就该引起重视,那些驻防官员们在地方上长期任职,难免被腐化,到那时私自出海倒卖的事还是禁不绝。”
朱元璋把目光又投向了胡翊和朱标。
朱标便开口道,“爹,是否可以轮换值守呢?比如以三年为一期,调动全国的驻守官员们变动防区。”
这倒是个法子,只是短期内可行,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。
胡翊心里是很清楚的,海外倒卖这个事儿一旦发展成了产业,很快就会像上次军中“烧家信”那件事一样,化作一个不成文的、大家心中默许的规矩。
就好比后世的满清,大家都知道江南织造局和扬州知府是个肥缺,即便干上一任,也有十万雪花银进账,自然都抢着去。
若是沿海也发展出类似的规矩,只要去干一任驻防官,便能白银万万两的话。
即便你改成任期一年,防区一年一调换,最后结果还是一样的。
贪腐是止不住的,唯一的做法只能是从体制开始,建立完善的国策加以约束。
那便只能放开海禁,毕竟堵不如疏嘛。
开海之后,再设置相应的船舶司,专管出海的事。
比如让两百米长的大型官船出海贩货,畅通无阻,盈利归于国库。
再把民间商船限定在百米以下,叫他们出海要交税,回来的时候按着卖出去的银两账簿,再交一次税。
类似这样的限制一开,自然就管制住了。
如此一来,缺钱的大明也就会变得富裕多了,那些出海搞倒卖的家族,铤而走险的人便会从根源上减少,开始走起正道来。
这话要说起来,开海的好处可就太多了。
再往后快进四十年,朱棣屡次北征,户部一直在表示反对,言称预算不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