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,李军无语又不甘心。
“解释的够清楚明白了吧?”沈初举起她和陆砚知牵着的手,“你现在这样死缠烂打,该不会是对我还存着什么心思吧?我现在可已经结婚,是有夫之妇了。”
李军虽有不甘,却碍于沈初口口声声的“有夫之妇”,忙不迭的撇清关系:“谁对你死缠烂打,存着心思了!!既然今天把话都讲清楚了,从今往后,我跟你再没有任何关系。”
沈初很开心:“那最好!可要说到做到哦!”
说完,她扭头看向陆砚知,甜甜地叫:“老公,咱们回家吧!”
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沈初叫老公,陆砚知虽然面色沉静,耳根已然热烫了起来,他“嗯”了一声,骑上车,等沈初坐好之后,便载着沈初离开了。
李军瞧着沈初和陆砚知的背影,后槽牙都要咬碎了。
他想起昨天在教学楼碰见沈月璃,沈月璃远远瞧着他欲言又止的模样,怕不是早知道了沈初的事情,不知道怎么跟他说。
这究竟是怎么回事?沈初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!
自打在新生晚会对沈月璃一见钟情之后,李军就惦记上了沈月璃,但他自卑,不敢高攀沈月璃,才在沈月璃介绍妹妹沈初给他认识之后,把主意打到了沈初头上。
沈初跟自小生活在京明市,像公主一样高高在上的沈月璃很不一样。
沈初脾气温顺,淳朴善良,对大学生的李军无脑的崇拜,跟他相处甚至十分自卑、畏缩,这让李军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。
李军计划着,等他跟沈初好了,不仅能通过沈清辞的介绍信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,还能终生保持着跟沈月璃不远不近的距离……
这是李军所能想到的,呆在沈月璃身边最好的方式,也是他一个农村来的大学生,能名正言顺走的捷径。
可现在,他所有的计划都泡汤了!
他机关算尽,却没算到沈初会变心,早知如此,就该早做打算,趁早把她变成他的女人,到那时她身子都是他的,还有什么选择的余地?
最好是让她怀上他的孩子,任他拿捏!
李军懊恼不已,瞧着沈初的背影消失在街角,表情十分狰狞晦暗。
时间还早,陆砚知想着沈初投奔他时带的布包,调转车头,把沈初载到了离家最近的一家布店。
京明市统共只有三家布店,离陆家最近的这家是最大的一家,汇聚了南来北往的顾客,热闹得就好像进了菜市场。
陆砚知停好车,带着沈初往里面走,费了好大的力气,才分开来往的人流,把沈初带到柜台前面。
布店橱窗一般分上下两排,上格多半是靓丽轻薄的印花布、人造棉、的确良和泡泡纱。放在下格的是卡其布、灯芯绒和深色毛料等比较厚重的布料。
而木质柜台上的,一般会摆着当下最受欢迎的花样、材质。
沈初探头往旁看,那边还有两个玻璃柜台,里面放着龙凤百子缎被,大红色的丝绸面料上,绣着童子和喜字、龙凤纹什么的,是结婚最体面的被面。
沈初正想问陆砚知带自己来这里干嘛,陆砚知将她往营业员面前一推:“大姐,帮我给媳妇挑几块做裙子的布料。”
营业员是个白白胖胖的大姐,很热情,眼神在沈初身上一扫,快速拿出最漂亮的几匹布放在陆砚知的面前:“小伙子,你媳妇长得俊,穿什么都好看!我给你挑的这几匹,是当下小姑娘们最喜欢的,就是价格有点高,你瞧瞧要是不合适,我再帮你换几匹!”
一听是小姑娘们喜欢的,陆砚知二话不说,直接敲定:“就要这几匹了。”
来给媳妇买衣服的男人不少,像陆砚知这样果断大方的却是少数,营业员替沈初高兴,笑着调侃:“你还没问小媳妇喜不喜欢呢。”
陆砚知一听,连忙摸了摸后脑勺,不好意思的跟沈初解释:“我是看人多,怕挤着你,想速战速决——沈同志你看看喜欢吗?”
沈初瞥了一眼布料,问陆砚知:“好端端的,为什么想给我买衣服?”
陆砚知解释:“我瞧你没几件衣服,总归需要几件换着穿。”
还有一个原因。
虽然沈初和沈月璃都是沈家的女儿,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,沈月璃穿得用的,都比沈初好。
陆砚知不想沈初下次回娘家,被沈月璃比了下去。
沈初听完陆砚知的解释,揉了揉耳垂:“是需要多做几件衣服。”